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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吉林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5-15 15:44:09  浏览:9227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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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吉林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

吉林省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吉林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
吉市政办发〔200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制定的《吉林名牌产品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



二○○二年三月十八日

吉林名牌产品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吉林名牌产品的管理,进一步推动实施名牌战略,促进我市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调整,鼓励争创、宣传、保护、培植名牌产品,提高吉林名牌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能力,促进我市经济发展,保证吉林名牌产品评定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市名牌战略的推进、实施工作,由吉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组织、协调,负责名牌战略的指导、规划和吉林名牌产品评定、宣传、保护、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 吉林名牌产品的评选与认定坚持企业自愿申报、市场评价为主、科学公正推选、确保质量领先、实行时限命名的原则。
第二章 条 件
第四条 吉林名牌产品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注册登记的商标;
(二)设计先进、性能可靠、实物质量在市内同类产品中处于领先地位,并达到国内和省内同类产品的先进水平或具有本地特色的传统产品;
(三)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
(四)具备一定生产规模,效益好,对全市经济辐射面宽,带动力强,附加值高,出口创汇多;
(五)市场占有率、竞争能力、用户满意程度居全市同行业前列,具有较大的发展前途;
(六)企业认真贯彻 GB/T19000- ISO9000 质量管理和GB/T24000-ISO14000环境管理系列标准,质量体系健全并有效运行,有认证实施计划;
(七)近三年内,各级质量监督检查合格,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和事故;
(八)企业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制度,售后服务质量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第五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评为吉林名牌产品:
(一) 没有经过加工制作的工业产品(如:原煤、原油等);
(二) 列入生产许可证、出口质量许可证、地方准产证、安全认证及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等管理范围尚未获证的产品。
第三章 申报和认定程序
第六条 〖HT〗吉林名牌产品的申报与认定,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企业申报。申报企业要认真填写由市质监局制发的"吉林名牌产品申报表"(一式三份),并在规定日期内报送所在地的县(市)区质监局,市直以上企业可直接报送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书、申报产品注册商标复印件;
2、由市技术监督情报所对申报产品现执行的产品标准是否有效或对标准水平评价的证明;
3、市级以上(含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及最近3年内市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报告复印件;
4、近几年申报产品获得产品质量奖、产品质量认证、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计量检测体系合格确认证书复印件;
5、属于生产许可证、出口质量许可证、地方准产证、安全认证及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管理范围的产品,应提供获证证书复印件。
(二)预审。县(市)区质监局、市行业管理部门,按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对企业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预审,同时征求有关经济综合管理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意见,签署预审意见后报市质监局。
(三)初审。由市质监局组织吉林名牌产品初审专业组,按本办法要求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
(四)综合评价。经专业组初审后,市质监局组织有关方面对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及其保证能力进行考核,并采取监督抽查、市场调查、用户评价、登报征询、重点考察等方式进行综合评价,形成综合评价意见。
(五)认定命名。经综合评价后,由市质监局报市政府审核认定、批准命名,并向社会公布。同时,颁发"吉林名牌"产品证书和牌匾。
第四章 管 理
第九条 吉林名牌产品的认定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名牌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在有效期内,企业可在其产品的包装、使用说明和有关材料中使用"吉林名牌"产品标志,并注明有效期间。
第十条 吉林名牌产品有效期满要继续使用"吉林名牌"产品标志的,需在期满当年重新申请并获认定。
第十一条 已获得吉林名牌荣誉称号的产品,有下列行为之一并经限期整改仍无明显成效的,由市质监局报请市政府批准,取消其"吉林名牌"称号,吊销证书和牌匾:
(一)消费者(用户)反映其产品有质量问题;
(二) 企业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三)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
(四) 经考核企业经济效益下降、质量管理出现严重滑坡。
第十二条 伪造冒用或超过命名有效期和被撤销名牌称号的产品继续使用"吉林名牌"称号、标志的,由有关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十三条 吉林名牌产品标志由市质监局制定、颁布并统一管理。
第十四条 吉林名牌产品生产企业要对其产品积极采用防伪措施,主动配合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打假保优,自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由市质监局建立吉林名牌产品档案,并统一管理,对其进行定期考核和跟踪。名牌产品生产企业要按要求定期填报名牌产品考核统计表,及时反馈产品质量、生产、销售、经济效益等情况。
第十六条 参与吉林名牌产品评选、认定的有关机构和工作人员,要保守企业的商业和技术机密,保护其知识产权。参加评选、认定的工作人员要公正、廉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进行评定,对违反规定者,将取消其工作人员的资格。
第十七条 申报企业及有关机构所提供的资料、数据应当真实,严禁弄虚作假。对采取不正当方法获取吉林名牌产品荣誉称号的,将取消其荣誉称号,并予以通报批评。
第五章 扶持与奖励
第十八条 吉林名牌产品在有效期内,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 列入全市重点保护产品范围,通过质量监督和"打假保优"等工作,优先为吉林名牌产品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吉林名牌产品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市场销售中,免予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的定期监督检查和各部门收费性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优先推荐"吉林省名牌"和免检产品;
(三) 在市内新闻媒体广告宣传费用优惠。
第十九条 企业围绕吉林名牌产品进行的技术改造、产品开发、产品出口等工作,有关部门优先予以支持,对所需资金等技术物质条件优先给予安排。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除按本办法进行吉林名牌产品认定工作以外,其他任何单位不得进行吉林名牌产品认定活动。
第二十一条 使用国外著名商标与市外中国名牌、省级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生产的名牌产品,在本市可享有吉林名牌产品有关待遇。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吉林市名牌"产品管理办法(试行)》(吉市经贸联字〔1997〕94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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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招商引资奖励的暂行规定

中共湘西自治州委办公室 湖南省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州办发[2003]13号

中共湘西自治州委办公室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实行招商引资奖励的暂行规定




为加快我州“三化”进程,全面实施开放带动战略,充分调动全州广大干部群众和境内外客商引进资金、项目的积极性,在全州进一步掀起招商引资高潮,推动我州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奖励对象
对我州招商引资作出贡献,引进单个投资在300万元以上的生产项目或公益性事业项目(不含国家投资项目)的单位或人个(以下简称引进人),均可享受本规定的奖励。
二、奖励范围
(一)引进的项目或资金必须是2003年1月1日以后在我州境内落户,并经依法批准设立为企业或用于各项社会公益事业的项目。
(二)引进州外境内或国外、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客商来我州投资兴办合资、合作、独资、股份制或“三来一补”企业以及买断或以租赁、承包方式投资的生产经营性企业。
三、奖励标准
(一)国家、省认定的高新技术产业、农业、环保产业项目按实际投入生产、开发资金额的1.5%给予一次性奖励。
(二)非高新技术的工业项目,按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的1.2%给予一次性奖励。
(三)交通、能源、水利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项目,按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的0.5%给予一次性奖励。房地产开发项目和租赁、“三来一补”项目按实际缴纳地方税费总额的10%给予一次性奖励。
(四)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旅游、商业、信息咨询及其他项目,按不动产实际投资额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
(五)收购、兼并国有企业、受让国有股权,按实际到位资金额的0.5%给予一次性奖励。
(六)高新技术项目和工业项目正式投产后3年内,每年按新增缴纳地方财政实得收入部分的30%奖励给项目业主,用于扩大再生产;对因项目增资扩股形成地方财政实得收入的增加部分,3年内每年按50%奖励给项目业主。
(七)考虑到目前我州财政实际承受能力,以上奖励每个项目最高一次不超过100万元。
四、奖金来源
招商引资的奖励奖金均由主要受益地方政府负责筹集,并确保当年招商引资奖励资金如数发放到位。县市人民政府对招商引资的奖励可比照或高于本规定标准执行。
五、奖金分配
(一)同一外来投资项目有多个引进人的,应委托一人申请奖励。引进人之间有争议的,应自行解决争议问题。
(二)对非履行国家工作职务引进外来投资项目的社会人员的奖励,按奖金总额的100%奖给个人。
(三)对属于受单位指派履行职务引进外来投资项目的国家工作人员的奖励,以单位名义申请,其中奖金总额的40%奖给个人,60%奖给单位用于补充工作经费;对属于未受单位指派履行职务而引进外来投资项目的国家工作人员的奖励,以个人名义申请,并按社会人员应得奖金总额的50%奖给个人。
六、考核实施
(一)考核机构:成立州招商引资奖励考核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州长担任组长,分管招商引资的副州长担任副组长,州招商合作局、州协作办、州财政局、州审计局、州地税局、州国税局、州科技局、州乡镇企业局、州经贸委、州工商局、人民银行州中心支行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州招商合作局,由州招商合作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也要相应成立招商引资奖励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本县(市)招商引资奖励考核工作。
(二)考核办法:州招商引资奖励考核领导小组在接到奖励申请后30日内,根据引进项目资金的不同性质,按外资、内资划分,由州招商合作局、州协作办负责初审,并组织州财政局、州审计局、人民银行州中心支行等有关部门对可能受奖的项目进行验资,然后再交州招商引资奖励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具体申报考核条件是:
1、引进的项目必须是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登记,并在项目竣工验收或引进实物到位后方可进行申请;
2、项目、资金引进人的资格必须经项目投资方、资金接收单位的书面认可;
3、引进的实物必须抵达接收单位,其中进口实物凭海关报关单及商检价值鉴定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非进口实物凭国内正式发票及复印件;
4、引进国内外资金(不含州内银行贷款及由州内财政和国有资产担保的其他贷款),应有银行进资证明和财政、审计部门的验资报告;
5、引进实物、资金均要有接收单位的书面认可;
6、引进人的身份证明及其他应当提供的材料。
七、其他事项
(一)州招商引资奖励考核领导小组每年年终对招商引资奖励进行一次专门研究,并一次性集中兑现奖金。
(二)对弄虚作假、虚报引资有功人员的行为,除追回所发奖金外,还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三)本暂行规定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四)本暂行规定由州招商引资奖励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此件发至副处以上单位)


中共湘西自治州委办公室 2003年3月23日印发


关于做好2000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

中共中央 国务院


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做好2000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

(2000年1月16日)

  去年,各地和有关部门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新阶段的要求,围绕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做了大量工作,农村总的形势是好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在结构调整中稳定增长,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取得新进展,农业生产连续5年获得好收成,农民收入有所增加,农村社会保持稳定。实践证明,中央关于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的判断和采取的措施是正确的,对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农业和农村工作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新阶段,实际上就是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的阶段。粮食和其它主要农产品由长期供不应求转变为阶段性供大于求,人民生活总体上开始进入小康,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的这一历史性跨越,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新的条件和机遇,也提出了新的要求。过去为解决温饱而主要追求产量增长的农业生产,就可以在保持总量平衡的基础上突出质量和效益,向多样化、高品质的方向发展,促进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过去由于短缺而以提供初级产品为主的农业,就可以将更多的农产品用于发展畜牧业和各类加工业,更大规模地实现转化增值,使农业成为有活力的现代产业;过去迫于生存压力而过度开垦的土地,就可以有计划、分步骤地退耕还林、还草、还湖,逐步恢复生态的良性循环,创造更加适合于人民生存与发展的自然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过去相对滞后的城镇化进程,就可以加快步伐,通过发展乡镇企业和小城镇,更快地降低农业人口的比重,提高城镇化水平,为农业和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提供更广阔的市场空间和新的增长动力。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实行战略性调整,不仅是解决当前农产品销售不畅、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等困难的客观要求,更是提高我国农业、农村经济整体素质和效益的有效途径。积极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是新阶段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

  一、大力调整农业生产结构

  当前农业生产结构不合理的矛盾十分突出,调整势在必行。各地要按照适应市场、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发挥优势的原则,制定当地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的规划,并通过政策引导、信息服务、技术示范等手段,加强对结构调整的指导。

  调整和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当前要着重抓好三个环节:第一,全面优化农作物品种,努力提高农产品质量。根据市场需求变化,继续压缩不适销品种,扩大优质农产品生产。有关部门要加大对“种子工程”的支持力度,通过品种改良和新品种开发,加速我国农产品品种的更新换代。力争经过两三年的努力,使我国农产品的良种普及程度和质量有一个明显的提高。第二,积极发展畜牧水产业,优化农业的产业结构。要抓紧选育和推广优良品种,开发优质饲料,采用先进的养殖技术,进一步提高养殖业的比重。加强疫病防治和饲料监测体系建设,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确保畜禽水产品的质量和卫生安全。在有条件的地方,采取严格的隔离措施,建立无规定疫病畜产品出口基地,努力扩大畜产品出口。第三,调整农业生产布局,发挥区域比较优势。粮食主产区要稳定面积,提高单产,优化品质,稳定提高粮食生产水平。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和大中城市郊区,要合理调整粮食和经济作物的种植比例,发展高效农业和创汇农业。坚持因地制宜,充分发挥区域比较优势,着力发展具有区域特色的农业主导产品和支柱产业。

  粮食是农业的基础,也是结构调整的基础。在结构调整中,一定要注意保护粮食生产能力。要切实保护基本农田,严禁乱占耕地。在当前粮食库存量大、粮价持续下跌的情况下,必须更好地贯彻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各项政策,特别是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的政策。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是保护农民利益,稳定农业基础的重大政策,也是扩大内需、开拓农村市场的重大措施,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要认真执行优质优价政策,促进粮食品种结构调整,但决不准压级压价,更不得限收拒收。 

  二、促进农产品加工转化增值

  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实现转化增值,对于扩大农产品市场需求,带动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的综合效益和市场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国农产品加工尤其是食品加工相对滞后,进一步发展的潜力很大。要把发展农产品加工作为农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使其成为推动农业和国民经济发展的积极力量。

  发展农产品加工业,要立足于现有生产能力的结构调整、技术改造和资产重组,不能盲目铺新摊子,搞重复建设。要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形成合理的区域布局和规模结构,在多层次加工转化中着重发展精深加工,努力开发新产品,积极发展优质名牌产品。要加大技术攻关力度,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工艺、设备,努力提高我国农产品加工的技术水平。加强专用原料品种的开发,引导原料生产逐步向专业化、基地化方向发展。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措施。

  以公司带农户为主要形式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促进加工转化增值的有效途径。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采取得力措施,推进农业产业化健康发展。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在全国选择一批有基础、有优势、有特色、有前景的龙头企业作为国家支持的重点,在基地建设、原料采购、设备引进和产品出口等方面给予具体的帮助和扶持,各地也要抓好这项工作。龙头企业要与农民建立稳定的购销关系和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更好地带动农民致富和区域经济发展。

  三、积极发展小城镇和乡镇企业

  发展小城镇和乡镇企业,不仅有利于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解决农村发展中的一系列深层次矛盾,而且有利于带动投资和消费需求增长,拓宽城乡市场,优化国民经济整体结构,是一个具有全局意义的大战略。

  各地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切实搞好小城镇发展的规划,制定支持措施,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发展小城镇要坚持循序渐进,防止盲目攀比、一哄而起。要充分考虑现有小城镇的发展水平、区位优势和资源条件,以及今后的发展潜力,选择已经形成一定规模、基础较好的小城镇予以重点支持,发展小城镇经济,加快小城镇建设。争取经过5至10年的努力,把一批小城镇建设成为具有较强带动能力的农村区域性经济文化中心,使全国的城镇化水平有显著提高。

  乡镇企业正处于结构调整和体制创新的重要阶段,面临着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支持乡镇企业的发展。乡镇企业要加快调整产业和产品结构,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名特优新产品;结合农业结构调整,重点发展农副产品加工、储藏、保鲜和运销业;结合小城镇建设,积极发展商业、饮食、服务和旅游等第三产业。对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生产能力严重过剩以及严重污染环境的产品,要坚决停止生产。要加强和改善对乡镇企业的社会服务,乡镇企业集中的地区,可以建立多种形式的科技和信息服务中心,帮助企业了解市场和进行技术、产品开发。

  四、加快农业科技进步

  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必须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大力开展新的农业科技革命,逐步建立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高效率转化科研成果的技术推广体系,不断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的农业教育培训体系。农业科技工作要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农业效益、改善生态环境为主要目标,重点发展优质高产高效技术,农产品精深加工及综合利用技术,农产品贮藏、保鲜、包装技术,以节水灌溉为重点的降耗增效技术,以生物措施为重点的生态环境建设技术。既要追踪世界农业科技发展的前沿,又要满足结构调整的现实需要;既要重视基础研究、开发研究,又要重视技术推广;既要发展高新技术,又要重视常规技术;既要集中力量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又要注重产前、产中、产后技术的集成配套;既要重视培养一批学术带头人,又要注重提高农业科技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有关部门要抓紧制订和实施《农业科技发展纲要》,推进新的农业科技革命。

  大力推广先进实用技术,支持农业结构调整,是当前农业科技工作的首要任务。县乡两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是农技推广的基本力量,要在继续做好定性、定编、定员工作的基础上,增加推广经费,改善工作条件,提高人员素质,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为完善农业技术推广机制,提高服务水平,从今年起,各级财政要拨出专项经费作为启动资金,支持各地以现有乡镇技术推广机构为基础,有计划、有重点地创办一批农业科技示范场,使之成为农业新技术试验示范基地、优良种苗繁育基地、实用技术培训基地,在结构调整中发挥带动作用。

  要切实推进科研机构的成果转化,建立农业技术创新体系,实现科技成果产业化。抓紧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重点实验室和科学园区,并制定扶持政策,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农业先进技术产业集团。各地也要从结构调整的实际需要出发,扶持具有一定优势的研究机构,以多种形式进入企业,或创办研究、开发、应用一体化的企业。

  要切实抓好先进技术的引进工作。鼓励各地从发挥资源优势、形成产业特色出发,积极引进先进技术。对重大技术引进项目和合资、合作的农业项目,要在项目配套资金和相关配套条件方面给予支持。

  五、加强农产品市场建设

  引导农民按市场需求进行结构调整,必须加强农产品市场建设,充分发挥市场对结构调整的带动作用。目前,农产品市场体系基本形成,但产地批发市场建设相对滞后,是迫切需要加强的薄弱环节。产地批发市场是农民接受市场信息、了解市场行情和出售大宗农产品最便捷的渠道,也是鲜活农产品实行产业化经营的有效形式,对于促进农业生产的区域化、专业化,形成具有本地优势的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具有直接的带动作用。各地要把产地批发市场纳入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增加投入,重点搞好场地、道路、通讯和农药残留检测等公用设施建设。

  改革以来日益活跃的农民经纪人队伍和各种形式的民间流通组织,是搞活农产品流通的重要市场中介,是推动农业结构调整的一支重要力量。各地要采取鼓励措施,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引导他们自我约束、自我完善,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加快农产品市场信息体系和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尽快制定农产品市场信息采集标准和规范,完善信息发布制度,建立及时、准确、系统、权威的农业信息体系。要参照国际惯例和准则,从我国实际出发,抓紧制定和实施主要农产品的质量标准,完善检测手段。特别要搞好粮食、棉花分等分级,落实优质优价政策。

  六、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

  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是稳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根本途径,也是顺利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基本保证。要充分利用国家实行积极财政政策、粮食库存较多的有利条件,加大投资力度,更大规模地开展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以植树种草、水土保持为重点的生态环境建设,以公路、电网、供水、通讯为重点的农村生产生活设施建设,进一步夯实我国的农业基础。

  水利建设要按照国家的统一规划和实施计划,继续抓好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大湖的治理,加快大型灌区水利设施的整修、改造和续建配套,搞好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要根据调整农业结构和改善生态环境的新要求,继续开展群众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积极发展节水灌溉和旱作农业。切实抓好防汛抗旱工作,确保安全度汛。要进一步完善水利建设的监管机制,确保工程质量。抓紧建立权威、高效、协调的主要江河水资源管理体制,合理调度和统一管理流域水资源。改革水利工程的投资、建设和管理体制,鼓励集体、个人以多种方式建设和经营小型水利设施,调动各方面特别是农民群众投资兴修水利的积极性。

  生态建设要坚定不移地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落实好国家对天然林禁伐地区、停伐企业和被关闭的小型木材加工企业的各项扶持政策;加大封山育林、飞播造林、人工造林力度,加快荒山绿化;在以往过度开垦造成生态破坏的地区,有计划、分步骤地退耕还林、还草、还湖;在干旱风沙地区,加强草原保护,推进防沙治沙和防护林体系建设,控制土地荒漠化扩大的趋势;采取紧急措施,遏制森林病虫害的蔓延。治理水土流失是生态建设的重要措施,要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西部是我国生态环境最脆弱的地区,尽快恢复和扩大林草植被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作为生态环境建设的重点,结合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采取“退耕还林(草)、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体承包”等综合性措施,集中力量,加快治理。生态环境建设,特别是退耕还林(草)工作,政策性强,涉及农民切身利益,务必尊重农民意愿,周密筹划,突出重点,先易后难,分步实施,注重实效。各地要从本地区实际情况出发,抓紧制定科学的规划和具体实施办法,首先选择条件好的地方进行试点,取得经验,逐步扩大。

  我国农村大部分地区的生产生活设施比较落后,不仅阻碍了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也制约了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切实加强农村电、路、水、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为扩大农民消费,开拓农村市场创造条件。国家要继续增加这方面的投入,并鼓励各方面的力量参与投资。

  国家实施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对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具有重要作用,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农业综合开发要适应结构调整的需要,由过去以改造中低产田和开垦宜农荒地相结合,转到以改造中低产田为主和保护生态环境上来;由过去追求增加主要农产品产量为主,转到发展优质高产高效农业上来。重点建设大型优势高产粮食生产基地,优质饲料作物生产基地,发展节水灌溉,建设生态农业。

  今年是实施“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最后一年,要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和以工代赈的力度,力争再解决1000万左右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基本实现“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目标。

  农业结构调整、基础设施建设和扶贫开发,都需要投入大量资金。中央和地方财政都要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力度,继续增加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国有商业银行特别是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要深化改革,加强管理,在防范金融风险的同时,改善金融服务,增加对农业的信贷投入。农民是农业投入的主体。要继续引导农民个人和集体增加农业投入,特别是劳动积累,并鼓励社会资金投向农业。

  七、强化农村土地承包、集体财务和农民负担管理

  加强农村经营管理,把贯彻农村经济政策的工作制度化、经常化,是保证党的农村政策落到实处并长期稳定的重要环节。当前,要抓好土地承包、集体财务和农民负担管理,把这三方面的政策落实好,进一步保护和调动农民的积极性。

  目前全国延长土地承包期工作已基本结束,加强土地承包管理,重点是建立健全承包合同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合同档案,及时调处纠纷,组织合同兑现。对个别尚未完成延包工作的地方,要组织力量,加强指导,抓紧落实。没有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必须尽快发放到户。要妥善解决延长土地承包期工作中的遗留问题,稳定土地承包关系。

  要继续做好农村集体资产的清理工作,建立资产登记台帐,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搞好收支核算,定期公布帐目,加强民主监督。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并逐步化解乡村两级不良债务。继续做好清理整顿农村合作基金会工作,加强对民间信贷的引导和管理,化解农村金融风险。对财务混乱、群众反映强烈的乡、村,要派专人帮助清理整顿。

  改革农村税费制度,是从分配上理顺国家、集体、农民三者关系,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治本之策,对于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发展,改善干群关系,保持农村稳定具有重大意义。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切实搞好试点。未进行试点的地方,要继续实行农民合理负担额“一定三年不变”的政策,健全提留统筹款的预决算制度,加强专项审计。农民负担监督卡要及时发放到户,并严格执行。坚决禁止乱集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严肃查处涉及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严禁动用警力参与收缴提留统筹款和其它收费工作。

  农村经营管理工作面广量大,政策性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建立健全有权威的工作机构和经常性的工作制度,努力造就一支熟悉农村政策、热心为群众办事的专职队伍,提高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水平。

  八、加强农村基层组织、民主法制和精神文明建设

  农村工作要始终坚持两手抓。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在集中精力抓好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同时,必须切实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民主法制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新阶段,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今年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中央组织部已经作出具体部署,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要以提高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为重点,下大气力培训好农村基层干部。今冬明春,要分期分批集中培训农村基层干部和党员,提高他们的素质,增强他们带领群众发展经济、依法办事、善于做群众工作的本领。深入扎实地开展创建“五个好”村党支部、“六个好”乡镇党委和农村基层建设先进县活动。继续抓好后进村和贫困村的整顿,着力选好村党支部书记和乡镇党委书记。加强村级组织配套建设,依法推进村民自治。既要坚持发挥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又要支持村委会依法履行职能。加快乡镇机构改革步伐,抓紧清理乡镇超编人员。

  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针对新阶段的新情况,开展党的基本路线和农村政策教育、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教育、移风易俗教育、民主法制教育、科学文化教育。进一步搞好创建文明户、文明村镇活动,积极推进城乡共建、工农共建、村企共建、军民共建等多种形式的共建活动。提倡科学,破除封建迷信;提倡文明,克服愚昧落后;提倡节俭,反对铺张浪费。切实抓好农村计划生育工作。继续组织好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扩大广播、电视覆盖面。

  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要继续抓好“严打”整治专项斗争,重点打击地痞、村霸等流氓恶势力。坚决打击和取缔“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依法加强对民间组织的管理。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斗争,加大扫除“黄、赌、毒”等丑恶现象的力度。在加大整治力度的同时,积极开展基层安全创建活动,建立健全法律咨询服务体系和信息报送体系;做好民事调解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减少群体性事件发生,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巨大成功,是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也是农业和农村迈向现代化的新起点。在新世纪,我国经济、社会必将有更大发展,对农业的发展也将提出更高的要求。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加快,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将日趋激烈。全党同志务必清醒地看到,我国的农业基础还不牢,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地位,是国民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任务,也是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的根本出发点。我们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坚定信心,埋头苦干,抓住机遇,开拓进取,努力开创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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